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教务处

人气指数:1 页面更新时间:2016-07-17 16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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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教务处是专门负责学校教务教学的事务,提供教务动态、教学任务管理、教师管理、课程管理、教学资源管理、考核管理、学籍管理的板块功能,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北京培黎职业大学,源于著名国际友人、社会活动家新西兰人路易·艾黎1940年创办的培黎学校,正式创建于1983年5月,是中国改革开放后早创办的职业大学之一。官方网提供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教务处的简单介绍。

  考场规则:

  1、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,服从监考教师和其他人员的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。

  2、考生应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,开考15分钟后,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并取消该生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,按旷考处理。其他无正当事由擅自缺考者,按旷考处理。

  3、考生须凭学生证参加考试,如证件遗失应提前补办,进入考场后按准考证对号入座,并将学生证、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,以便监考教师核查。

  4、进入考场后考生应关闭手机、MP3、MP4等通讯工具。闭卷考试时,除试卷、草稿纸和常用的文具用品外,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、书包、书籍、笔记本等须放在指定位置。开卷考试只能携带规定的书籍、参考资料等用品。

  5、考生须使用统一发放的答题纸和草稿纸,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作答。考试时使用的文具用品须自备,未经监考教师允许,不得互相借用。

  6、考生拿到试卷后应首先填写考试科目、姓名、学号、系名称、专业和年级,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。

  7、学生在考试期间若有问题,不准互相询问,应在座位上举手示意,等待监考教师前往处理,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提出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。

  8、学生在考试过程中,应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纸,其放置位置不应超出自己的座位。

  9、考试期间,考生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,不准打手势做暗号,不准偷看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,不准将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
  10、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,如遇特殊情况,需经监考教师同意。

  11、考试期间须保持安静,不得吸烟,不得喧哗。

  12、开考半小时后方可交卷。交卷的考生,应在监考教师清点、收齐后,迅速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、喧哗,离场后不得进场续考。

  13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,并将试卷、答题纸和草稿纸反放,原位坐好,等候监考教师收卷,经教师清点无误后,考生方可离开考场。

  14、考生违反考场规定,监考教师有权终止其考试,并依据《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中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15、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  16、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开始实施,原有考场规则同时废止。

  联系方式:

  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一号

  邮编:1000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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